第215天:信心支票簿(8月3日)
经文:“倘若祭司买人,是他的钱买的,那人就可以吃圣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”(利未记22︰11)
雇用的仆人、寄居的、或是陌生人都无份于圣物。在属灵的事上,也是一样。但有两类人可以吃圣物,一类是祭司用钱买赎的人,一类是出生于祭司家的人。这两种人绝对有权分享圣物。
买赎︰我们的大祭司已用重价买回那些信靠祂的人,他们是完全属神的产业——同为一体,属于神。这不是因他们本身有何可夸之处,乃是因为他们主人之故,他们得允共享耶稣所拥有的一切,“他们就可以吃圣物”,这是世人所不明白的。“因你们是属基督”,所以可共享主所拥有的。
出生︰这是确保通向特权的另一条路。若我们出生于祭司家,我们理所当然和家中其他份子一样,享有同等权利。重生让我们连于元首基督,同为肢体,成为名正言顺的继承人。所以,天父给基督的平安、喜乐、荣耀,基督也把这些福份赐给了我们。救赎与重生,让我们有双重的确据可以得着这应许的属天福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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