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:碌碌无为的罪
在圣经里,有两种罪:第一种罪是你做了不该做的事情,例如亚当和夏娃吃禁果。第二种罪是你没有做该做的事情,例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说“若不传福音,我便有祸了。”(林前9:16)
换言之,做了上帝吩咐不可做的事情是犯罪,没有做上帝吩咐你去做的事情也是犯罪。这两种行为都是在违背上帝的话语。可惜,我们常常忽略后者,以致于我们一生碌碌无为,没有办法在世上作光作盐。
在撒母耳记上前四章,以利的两个儿子窃取本应献给耶和华的祭物,又在会幕门前与伺候的妇人苟合。(撒上2:22)但是,以利作为父亲,“知道儿子作孽,自招咒诅,却不禁止他们。”(撒上3:13)结果,上帝使用非利士人击杀以利的两个儿子,以利也因此跌倒,折断颈项而死。(撒上4:12~18)
在撒母耳记下第十三章,当暗嫩玷污他玛,当押沙龙杀害暗嫩,大卫在做什么?圣经告诉我们大卫发怒,也告诉我们大卫伤心痛哭,但是圣经仿佛暗示我们大卫在这个时候什么都没有做。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,甚至连押沙龙逃跑归来也是约押主导。
当大卫和拔示巴犯罪以后,他的灵性仿佛降到最低点,如同以利一样,他对身边发生的罪无动于衷,袖手旁观,无能为力。
因为大卫没有处理暗嫩玷污他玛的事,结果导致押沙龙杀害暗嫩;因为大卫没有处理押沙龙杀害暗嫩的事,结果导致押沙龙反叛大卫。因为大卫的碌碌无为,事态急转直下。仅仅几年时间,大卫就从高高在上的王,成为匆忙逃命的流亡者。
这两段故事让我反思,我是不是对我妻子的软弱听之任之?我是不是对弟兄姊妹的软弱无动于衷?我是不是对教会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?
家庭软弱,教会软弱,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软弱中,不愿意靠着神的恩典去面对其他人的软弱。结果,其他人的软弱,反过来使我们陷入更大的软弱。
在过去几年的教会生活中,我非常明显地看见牧师如果像以利和大卫这样碌碌无为,教会一定越来越衰败。
例如,有位牧师和某位同工有点嫌隙,但这位牧师觉得是件小事。他认为,随着时间流逝,这些嫌隙自然会消失。没想到,时间过了一两年,他们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消失,反而越闹越大,人尽皆知。最后,那位同工越来越不安,越来越软弱,慢慢淡出服侍岗位,预备随时离开教会。弟兄姊妹也因此心灰意冷,觉得在教会看不见福音。
面对生活中出现的问题,我们特别容易听之任之,直到事情严重到我们不得不处理的地步。可是,这不是上帝对我们的心意。上帝希望我们勇敢地治死自己身上的罪,也帮助别人面对他自己身上的罪。
这对很多人来说都很难。以利和大卫此时此刻正处于灵性低潮,软弱无力,怎么面对其他人的罪?除了祷告,还是祷告!圣经说:“疲乏的,他赐能力;软弱的,他加力量。”(赛40:29)只有神,能让我在疲乏和软弱中重新得力。
因此,当我处于以利和大卫的光景,我不是听之任之,也不是靠着自己的拼命力挽狂澜。
当我处于以利和大卫的光景,我要向上帝认罪,向他承认自己的罪——“没有做该做的事情”。
同时,我也要向上帝悔改,求上帝加给我力量,让我去做当做的事情——坚固软弱的弟兄姊妹,给不信的人传福音,帮助教会变得更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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