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行句 | 明白圣经系列10
我记得我读过一篇神学文章,是我的导师G.C. 柏寇华写的。文章的标题是:《圣经的先验》,所谓的“先验”指的是一个很基础、很根本的原则,这种原则是绝对不容许违反的。柏寇华这篇文章的重点是圣经有个很基本的原则,就是我们绝对不该用任何方式,把邪恶的事归因于上帝,这是基督教的原则。也就是说,上帝从来都不是邪恶的始作俑者,祂完完全全不能行恶。但你翻开圣经,英文钦定本(KJV),翻开到以赛亚书45章第7节,上帝说了一段话,祂说:“我造光,又造暗;我造平安,又创造邪恶,造作这一切的是我─耶和华。”
上次聚会的时候,我提到说我们要,以显明的经文去解释隐蔽的经文含意,但这段经文岂不是很明确地指出,上帝说:我创造邪恶。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,祂很直白地说祂创造邪恶,不是吗?那我们的神学怎么能说上帝从来不创造邪恶呢?圣经都这么直截了当地说了,上帝创造邪恶,这要怎么解释呢?
其实,只要我们能够认出这节经文独特的文体,那么,这个问题的解答就会很单纯了。这节经文的文体是属于平行句的一种。这种文体,在希伯来文中十分常见。在整本圣经中也都能常常看到。但我们说英文的人不太习惯这种修辞,因为这是古代的犹太人所惯用的。所以我们时常没有认出这种修辞,我们被这种问题弄得不知所措,都是因为我们没能认出这种平行句来。
所以在我回答这个创造邪恶的问题之前,我想先花点时间来定义一下平行句的修辞,这样,我们之后就能认出平行句了。首先,关于“平行句”,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它的拼法。我猜很多老师可能会用有奖征答的方式说:有谁能正确拼出“平行句”这个单字呢?如果你拼得出来的话,我向你致敬。因为我每次要拼这个字的时候,都得先查字典,看看到底有几个L,要放在哪里,“平行句”的拼法是:Parallelism,平行句,它的意思正如它名称所指的,就是以平行的形式来写下比邻相依的几节经文,比较棘手的地方是平行句有好几种不同的形式与种类,有所谓的综合平行句、同义平行句、对立平行句,还有其他种类的平行句。每一种都有各自的解释规则。
我们从最简单的开始,就是所谓的同义平行句。同义平行句就是你的两节经文或两句话都是在表达同一个概念,只是在表达的方式或格式上有些微的不同。请翻开箴言书,翻到箴言书19章,箴言书19:5这里有个同义平行句的例子,经文是这样的:“作假见证的,必不免受罚吐出谎言的,终不能逃脱。”有没有发现,这两句话都各自有两小段,第一小段是:“作假见证的,必不免受罚,作假见证的,必不免受罚。”第二小段说:“吐出谎言的……”这个吐出谎言的是谁呢?吐出谎言的,就是作假见证的呀。“吐出谎言的,终不能逃脱,”也就是说,这两节经文都是在表达同一个意思,“作假见证的,必不免受罚 ;吐出谎言的,终不能逃脱。”所以,同义平行句就是用两个稍微不同的句子,表达同一个概念。
我之前有提过,许多人读到主祷文时,总是快速读过。当我们以主祷文祷告时,会这样祷告:“不叫我们遇见试探,救我们脱离邪恶。”这也是同义平行句。这两句话的内容本质上是一样的。如果我们明白这点的话,就不会困扰于许多因误解主祷文而生的问题了。
我们先来看一下另外一种平行句,也就是对立平行句,又称为对比平行句,也就是两个平行的句子是互为对比的。请看箴言书第13章第10节,“骄傲只启争竞,听劝言的,却有智慧。”也就是说:骄傲带来麻烦,听劝言的,也就是谦卑,则带来好处,这就是把善与恶排列在平行句中。在旧约的诗歌文学中,这种手法特别常见,就是我们所说的智慧文学,箴言、诗篇、约伯记等等。不过这种手法并不只出现在智慧文学里,在先知书中也很常见。
另一种平行句,就是所谓的综合平行句,它的语义是逐渐加强的,一层叙述堆栈在另一层叙述上。我们可以在诗篇第92篇看到它,诗篇92:9:“耶和华啊!你的仇敌必灭亡,你的仇敌必定灭亡,所有作孽的都必被分散。你却高举了我的角,像野牛的角,你用新油膏抹我。”这里可以看到,对恶人的惩罚是逐渐加强的,而义人的结局是完全相反的。这些经文是互相堆栈的。另一个例子是在马太福音第7章,新约,第7节,这段经文非常有名,来自登山宝训,你们应该都读过,“你们祈求,就给你们;寻找,就寻见;叩门,就给你们开门。”这里有3个概念,祈求,寻找,叩门,这是不同概念的结合,结合成一种渐进式的表达,都在表达同一件事,几乎可说是同义平行句了。我们读到平行句的时候,要能够认出来,要知道这是属于诗歌的形式,要谨慎地意识到这是属于诗歌的结构,以免对它产生误解。
不只如此,只要我们认得平行句,然后遇到一段含意不明的经文时,刚好这段经文含有两个句子,表达的是同一个概念,我们如果不懂后半部分的意思,那我们可以藉由前半部来去解读后半部的意思。举个例子,翻回我一开始说的以赛亚书第45章,造作这一切的上帝说:“我造光,又造暗”,这是什么意思?“我造光,又造暗”,光与暗,是两个对比的元素。“我造光,又造暗”,光与暗是互相对比的。接着,下一句话说:“我施平安,又创造邪恶。”这是反义平行句,先是光与暗之间的对比,再来是平安与邪恶的对比。如果我要你们拿出一张纸,写下“光”的对立概念,你会写什么?冷的相反,是热。和平的相反是什么?是战争。邪恶的相反是什么?是善良、公义。但经文却说:我施平安,又创造邪恶,这两个概念并没有互相对比,是不是?开头的光与暗,很明显是互相对比的,但后面的“我施平安,又创造邪恶”却与我们预期的不一样,没有同样以对立平行句的形式出现。
之所以如此,单纯只是因为翻译人员在翻译这段希伯来文时,没有翻好。在旧约圣经中,有许多不同的词可用来指邪恶,因为犹太人对邪恶的理解,有很多不同的版本。地震、台风、战败,这些灾祸都很糟糕,你会说:我有个“坏”消息,有个大风暴要来了,台风要来了,整个城市都会遭殃,这个消息很“坏”,但这个“坏”不是指“遇到坏人”的“坏”。坏人的坏,是我们所说的罪恶,我们不会说一个台风很坏、很邪恶,不会说这场龙卷风充满罪恶,洪水也是一样,对吧?
犹太人认为这些临到人们的灾难都很“坏”,是坏消息的那种坏,不是坏人的那种坏。所以比较现代的译本,都把这节经文翻成:“我是耶和华,我造光,又造暗;我施平安,又降灾祸。”或翻成:“我降福,也降祸。”钦定本翻成:“我创造邪恶。”这会让人误以为说上帝从起初就在人心中种下了邪恶、败坏的种子。但整本圣经都否定这种想法。你看,只要我们能认出这里是平行句的形式,那么,就算我们不懂希伯来文,我们也能察觉出这里有不对劲的地方,也就是平安的对立概念不应该是邪恶。上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:“我是上帝,我降福分,也降灾祸,我使一国兴起,也使一国倾覆,我降幅给义人,降灾给恶人,造作这一切的是我。”
上帝确实会以降灾的方式作为审判,但这并不是说上帝创造了终极的邪恶。我希望你们能分辨得出平行句。我认为我只要像这样概略地带你们看过一次就够了,因为你们会开始发现圣经几乎每页都有平行句,它在圣经中非常常见,有了这个了解,你们在解读圣经时应该能得到不少帮助。含义不明的部分,能以含义清楚的部分来解读,有许多棘手的问题,可以用这种方式解决。
好,我们已经看过一些诗歌文学了,一些智慧文学。我们举了几节箴言书的经文当例子,关于如何解读箴言,我现在要再补充一下,这些都是我们在解释圣经律法、原则、训诫时该注意的事。首先我们要能够区分出圣经中不同种类的律法,圣经教导我们的律法有很多种。不过我只挑3种来讲,它们是依据出现的形式来分类的,分别是:决疑法律、明文法律以及箴言。
决疑法律,Casuistic,我待会写下来给你们。决疑法律简单来说,就是判例法。它的形式,会包含案例。通常是以“如果… 就要…”的形式出现。你翻旧约圣经就会看到类似这样的经文,如果你的牛踏坏了你邻舍种的玫瑰花,那么你就要赔偿你的邻舍。判例法的重点就是要设立一个范例、原则,因为如果每一种社会活动都详加规范的话,圣经就会比我们所有的法典加在一起还要厚。你知道我们现在有多少法典吗?这些法典的信息加起来,是史无前例地庞大。所以圣经设立的是个总原则。换句话说,如果不是我的牛踏坏了你种的玫瑰,而是我的驴子踏坏了你种的菊花,我无法从圣经中找到有关这个案例的详细规定,但根据圣经给的总原则,我可以知道该怎么做。因为我从判例法的结构中可以找到类似的案例,如果A,就要B,这就是判例法,也称为先例法。
还有另一种律法,跟我们现在谈的道德律法有关,叫做明文法律,Apodictic,这种律法的形式通常都是直接写说:你要…或…你不可…这种律法是什么情形呢?这种律法不是个别的案例,而是通用的原则,也是判例法赖以建立的基础性原则,就像我们宪法所设立的基本原则,国会必须遵照这些原则来去制定法律。在旧约圣经中,最合适的例子就是十诫,“不可偷盗、不可杀人、不可奸淫、不可贪恋……”这种“不可…”或“要…”的形式,你要尽心、尽性、尽力爱耶和华─你的上帝,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明文法律。判例法和明文法律是很容易区分的,从它们被记录下来的方式就可以分辨了。
不过,还有另一种原则很容易引起混淆,就是箴言。我们该怎么处理箴言呢?要怎么把箴言当作你生活的道德原则呢?这不是件容易的事。我们再看一次箴言书第26章,箴言书26:4:“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,恐怕你与他一样。”这节箴言告诉了我们什么呢?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,不然你就会变得跟他一样。好,这么说有道理,接着我们看第5节,“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,免得他自以为有智慧。”这两节连在一起的经文很明显是互相矛盾的。前一节说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,后一节又马上说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,这两节经文到底要怎么理解呢?如果这两节经文是绝对的律法,那么这个矛盾就是无解的了,但它们并不是明文法律,而是箴言,是生活中的洞见,是实用的智慧。
在旧约中,你会找到许多这种生活洞见,它们有些是看似互相牴触的,对此我们不必惊讶。
因为在我们这些说英语的国家里也有这种箴言式的谚语。举例来说,我想到两个我们文化中常见的谚语,一个是“三思而后行”这是第1个,第2个是“犹豫不决者必然失败”,如果你提升这两句简短的谚语到另一个层次,把它们当作绝对的律法会怎么样呢?我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:我有绝对的义务,要三思而后行,但同时律法又说犹豫不决者必然失败,那我该怎么做?我该不该犹豫一下,三思而后行?还是我应该想也不要想,直接行动?这两句话明显是互相矛盾的,为什么呢?这很好理解,对吧?因为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情境。有时候,谨慎小心才是有智慧的,有智慧的人不该在没有通盘计划之下贸然行事,一个深思熟虑、谨慎又有远见的智慧人会先检视整个情况,而不是鲁莽行动,他会三思而后行,以免陷自己于困境之中;但另一方面,生活中也有另一些时候,我们必须当下就做出决定,没有时间去仔细分析,危机当前,情况紧急,必须马上行动,此时能够果断行动的人,才算是有智慧。
我想,有时候你会遇到一种情况,就是你不知道究竟该适用哪一个谚语。我就有一个亲身经历,对此我并不感到光荣。我在读高中的时候,有次清晨3点,我在老家附近的街上闲晃,一般人不会清晨3点的时候在街上闲晃,我的老家在郊区,我在餐厅里坐了整个晚上,然后走到街上散步。我当然不希望被警察看到,我没有做坏事,没有抢劫或惹事生非,但我确实是在不寻常的时间点上逛大街。
我走一走,突然有车辆的灯照过来,我心想,万一是警察怎么办?我知道,如果是警察发现我清晨3点走在街上,他们会把我带上警车,带我回家去,我父母就会质问我干嘛在清晨到处乱晃,我想要避开这个麻烦。警车开了过来,我一看到车灯,就立刻躲在别人家院子里的树丛中,希望这样躲着就没有人会发现我。但是,警察有看到我躲进草丛的动作,于是,照明灯瞬间打开,照向树丛,警车疾驶靠近,接着是警察下车追逐,他们推开院子的门,向我跑了过来,我把他们惹毛了,我可不想被抓。所以我拔腿就跑,那时是清晨3点,一片漆黑,我一口气跑过了好几户人家的院子,撞倒了好几个垃圾桶,有两个警察使劲地追在我后面,试图要包围我,我又跑过一户人家,然后突然遇上一大片篱笆,我完全不知道这道篱笆后面是什么,但我知道我后面有什么,就是正在逼近我的警察。
我当时有戴眼镜,我没得选择,只能放手一搏,我不能犹豫。如果我犹豫的话,我就惨了,我会被抓到警察局去,我无法三思而后行,所以我就跳进那片篱笆,以脸着地,原来是儿童的沙池,我的眼镜碎了一地,我的头发里有沙子,衣服里有沙子,到处都是沙子,不过幸好是沙子,而不是石头。我拍一拍衣服,站了起来,继续跑,被吵醒的人纷纷开灯查看,我的逃亡造成了不小的骚动,最后我成功逃脱了,警察没有抓到我,有可能他们从那时起就对我发出通缉了。
总之,在那个当下,我得选择,究竟是要三思而后行,还是要犹豫,然后失败。所以读经时要小心,你读箴言或者其他智慧文学的时候,要看清楚它是什么,它是实用的智慧,是你日常生活中各种处境的原则,是来自于上帝的智慧,但请不要把箴言当作绝对的律法,箴言本来就不是绝对的律法。箴言与十诫不一样,箴言的解释方式,与十诫的解释方式不同,我们要认清楚这点。好,下一次聚会的时候,我要来探讨现代解经学者认为最困难的问题之一,就是,如何处理新约经文与当时文化的关联?圣经是不是有一些教导并不适用于现在的教会?或者,现在的教会仍然有义务遵守圣经所写的一切?这是个复杂又困难的问题。下次聚会,我们就要来设立一些原则与标准,帮助我们了解究竟怎样才是正确的。
作者: 史普罗教授 翻译:易汉伦
整理:小伴 来源:RTV Taiwan
本文转载自公众号:八福伙伴陪你成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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