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:作奴仆与作儿女的区别
猪有一个习性,就是无论洗多干净,它都喜欢跑回泥坑里打滚。猪,不会珍惜干净的身体,因为它无法真正体会干净对它的意义,它也无法真正体会被洗干净的喜乐。
在《彼得前书》第2章,使徒彼得用这个比喻来形容那些经历罪得赦免,却又甘愿回到罪中,继续犯罪的人,他大胆地说:“猪洗净了,又回到泥里去滚。这话在他们身上正合适。”(彼后2:22)
这节经文,不仅适合《彼得前书》的读者,也非常适合《加拉太书》的读者。这节经文,更适合所有已经明白因信称义的真理,却又企图靠自己行为称义的基督徒。
在《加拉太书》第四章,使徒保罗说:“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。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,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,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?”(加4:8~9)在第四章结尾,保罗又说:“弟兄们,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。”(加4:28)
这两段经文中,出现三次“作”。前面出现两次“作奴仆”,后面出现一次“作儿女”。在这里,保罗显然是用对比的方式,提醒加拉太信徒,不要忘记自己做儿女的身份,反而去给不是神的偶像作奴仆。一个人信主以后,远离主,重新给偶像作奴仆,就像猪洗净了,又回到泥里去滚一样愚蠢和无知。
加拉太人信主以前,崇拜异教诸神,并且像现在的佛教一样遵守所谓的黄道吉日。那个时候,他们是给这些偶像作奴仆,被这些偶像捆绑。当保罗把福音传给他们,他们从这种偶像的辖制中脱离出来,恢复自由。他们也明白,从此以后,他们不再是奴仆,而是儿子。可是,当耶路撒冷的假教师带着律法主义的教导来到加拉太,他们很快就被欺骗,诱惑了。他们开始像犹太人一样,“谨守日子,月分,节期,年分”。(加4:10)换言之,他们打算要和法利赛人一样,谨守所有犹太人的节期,例如新月节,逾越节,住棚节等等。
菲力·莱肯在他的注释书里说:“任何一个以遵行特殊节期为本的宗教都是愚昧落后的,因为它把宗教变为一套规矩,把信神变成履行义务,而不是接受神的恩典。……我们整个民族的属灵基调就是隆重庆祝一些重大节日,而不是强调每天为基督而活。甚至还有很大一批人认为,他们所有该为神做的,就是在圣诞节和复活节到教会去。”
这就是所谓的“两节基督徒”。他们要么只在圣诞节和复活节去教会,要么只在圣诞节和春节去教会。他们以为,他们遵守了这样的节期,就可以使神喜悦他们,就能够使他们的灵魂得救。按照圣经,我们必须说这是极其愚昧无知的想法。
当我们否定这些人时,我们也要反思,我们自己何尝又不是如此呢?唯一的区别,就是他们遵守两次的节期,我们遵守更多的节期而已。如果我们以为,靠着每年参加52次主日聚会,一次不落,就能够使我们得救,那我们就和这些人就没有区别。如果我们以为,靠着拼命地读经,拼命地祷告,拼命地服侍,就能够使我们得救,那我们还是和这些人没有区别。
企图靠着自己的行为,自己的敬虔称义的基督徒,依然活在奴仆的重压下。因为当他发现自己无法遵守节期,当他发现自己不再能够拼命读经、拼命祷告时,他就感到绝望。在这个时候,他不仅会怀疑自己有没有得救,他也会开始怀疑神。因为在所有的这个过程中,他并没有把上帝当成他慈爱的天父,而是把上帝当成一个赏善罚恶的审判官。
然而,保罗告诉我们,所有因信称义的人,都是“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。”(加4:28)作儿女与作奴仆最大的区别,在于作儿女的,相信那位爱他的天父,无论在什么时候,都会看顾他,保守他,带领他。
因此,当一个人真正明白自己作儿女的身份,当他发现自己不再渴慕读经和祷告,当他发现自己不再渴慕属灵的事,当他发现自己陷入属灵黑暗期的生活,他不会感到绝望。他不会担心自己会被弃绝,因为他相信,自己是神的儿女。相反,对自己是神儿女的确信,对天父爱他的确信,给他源源不断的动力,促使他在属灵的黑暗中向神呼求。
这就是作奴仆和作儿女的区别。作奴仆,会让人在没有能力遵行神话语的时候,越来越绝望;但是,作儿女,却会让人在没有能力遵行神话语的时候,依然带着盼望向爱他的天父呼求。
犹大和彼得是两个例子的代表。犹大,出卖了耶稣;彼得,何尝不是发毒咒起誓,三次否认耶稣呢?但是,在没有能力遵行神话语的时候,犹大是感到绝望,就出去吊死了。彼得则出去痛哭,彼得的痛哭,表明他对耶稣的爱充满了深刻的认识。彼得的痛哭,表明他知道自己亏欠了主耶稣的爱。在整个过程中,犹大不再相信耶稣对他的爱,彼得却依然能够清晰感受到耶稣对他的爱。这就是作奴仆和作儿女的区别。
这样,当我们重新读《加拉太书》第四章的经文,我们就能够有全新的体会。使徒保罗说:“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。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,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,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?”(加4:8~9)
在两次“作奴仆”之间,保罗提醒加拉太信徒,他们是“被神所认识的”。(加4:9)在《加拉太书福音爆炸力》这本书里,提摩太·凯勒牧师说:“认识,不仅是在智识上知道;认识某人的意思,是与那人进入个人性的关系。保罗这样说:因此,重点不是你对神的心意和爱,而是神对你的心意和爱,那才是让你成为基督徒的原因。……神已经把他对我们的爱安放在耶稣里。”
当我们仰望耶稣基督的十字架,我们就应该确信,透过耶稣,神已经认识我们,他已经和我们进入个人性的关系,就是成为我们的天父。当我们在耶稣基督里不断确信神对我们的爱,不断确信自己儿女的身份,我们就能够真正脱离作奴仆——想靠自己行为称义,讨神喜悦——的生活。从此,我们就能够带着已经被神喜悦,已经被神深深爱过的感动,发自内心地顺服神,遵行神的命令。
归根究底,我们不是要像没有安全感的奴仆那样,企图靠着遵行律法,讨神喜悦;我们乃是因为已经被神喜悦,已经被收纳成为神的儿女,所以乐意遵行他的律法。求主怜悯我们,使我们脱离作奴仆的生活,经历“被神所认识”的感动,从此坚定作儿女。
-1-300x300-1.jpg)

留言